青海省實施“六嚴禁” 堅決制止耕地“非農化”

2021年01月04日09:23  來源:青海日報
 

  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“非農化”行為的通知》要求,近日,青海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省農業(yè)農村廳聯(lián)合下發(fā)《青海省關于堅決制止耕地“非農化”行為工作方案》通知,堅決防范和制止耕地“非農化”行為,為嚴守耕地保護紅線、確保糧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。

  據(jù)了解,青海省將全面排查永久基本農田內種植苗木、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情況,嚴禁違規(guī)占用耕地綠化造林。對未經(jīng)批準私自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開展退耕還林的,不予核實造林面積,不享受補助政策。

  嚴禁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。對違規(guī)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正在建設的綠色通道、綠化帶等行為,應立即予以制止。

  嚴禁違規(guī)占用耕地挖湖造景。全面摸清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內進行挖田造湖、挖湖造景等情況。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限期恢復土地原狀,確實無法恢復的,在依法依規(guī)嚴肅處理的基礎上,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進行調整補劃。

  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擴大自然保護地。核清青海省生態(tài)紅線內、各類自然保護地范圍耕地以及永久基本農田分布情況。對已劃入自然保護地的永久基本農田依照國家規(guī)定,有序退出或保留。今后新設自然保護地,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。

  嚴禁違規(guī)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。結合“大棚房”問題清理整治成果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等資料,全面掌握耕地上非農建設情況。

  嚴禁違法違規(guī)批地用地。建設項目用地必須符合國土空間規(guī)劃,凡不符合國土空間規(guī)劃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和國家產業(yè)政策的建設項目,不予批準用地。對未經(jīng)批準或不符合規(guī)定的建設項目、臨時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情況,依法依規(guī)嚴肅處理,責令限期恢復原種植條件。

 

(責編:劉沛然、陳明菊)

推薦閱讀

嘉鱼县| 南充市| 武川县| 大余县| 阳朔县| 汕尾市| 绥芬河市| 葵青区| 陇南市| 宁晋县| 西华县| 怀化市| 临邑县| 兴国县| 新干县| 平凉市| 青川县| 江阴市| 东丽区| 文登市| 耒阳市| 若尔盖县| 西城区| 宣武区| 融水| 班戈县| 富源县| 崇礼县| 遂溪县| 泰州市| 岗巴县| 兴和县| 康乐县| 浮山县| 湘乡市| 沭阳县| 迭部县| 绍兴市| 湘潭县| 当雄县|